冀人考发〔2005〕31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9号)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7、28日举行,请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6年1月15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2月2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2006年4月8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和报考人员的报名表(附件2)一并上报。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暂按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收取。
八、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请将此书订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十、考务操作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人发[2001]52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职称考试中心。
附件:
1、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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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 |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地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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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5日前 |
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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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
省职称考试处批复复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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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单、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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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
各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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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 |
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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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5月27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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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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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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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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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前 |
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和信息软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