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1.10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9 10:59:00 来自: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收费
考生现场确认时,由省环保局负责在现场收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七、其他
(一)《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它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配发,用后收回。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便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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